自由時報 /  2009/11/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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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鄭琪芳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本週三將併案審查「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」,汽機車減徵貨物稅是否再延長一年,將成為攻防焦點,財政部則維持不贊成的立場,希望汽機車減徵貨物稅條款於今年底落日。

 

去年國內車市慘淡,財政部祭出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的優惠,兩千CC以下汽車每輛減徵三萬元,一百五十CC以下機車每輛減徵四千元,實施期限到今年底止。

立院週三展開攻防 不過,民進黨立委黃偉哲等人提案,機車減徵貨物稅措施延至明年底止,財委會本週三將併案審查;國民黨立委盧秀燕等人則提案,汽機車減徵貨物稅延長一年,已於上週五通過付委審查。

 

財政部認為,汽機車減徵貨物稅是非常時期的手段,今年一至八月車輛類貨物稅因此減少八十五億元,若再延長一年,對稅收衝擊相當大;更何況,今年機車銷售減少,主要是實施五期排放標準,導致機車產製成本大增,應檢討環保標準,才能對症下藥,而非一再採取租稅手段。

 

另外,國民黨立委孫大千等人則提案,油氣混合車(LPG)及油電混合車(HEV),貨物稅應減半徵收五年。

 

對此,財政部表示,目前油電混合車貨物稅已減半徵收,而且沒有施行期限;至於油氣混合車,目前環保署每輛已補助二.五萬元,財政部也將提案,每輛減徵貨物稅二.五萬元,期限五年,初估稅收損失一.三六億元,因此不宜再減半課徵貨物稅。

 

文轉自自由時報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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